- 作者:虞
- 发表时间:2026-10-20 07:19:09
许多论文和研究都建议房地产企业乃至其他行业公司成立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并将其作为核心举措,从理论上看是可行的,但在实际运转中,虽然各房地产企业高管也都明白这一道理,但仍我行我素。在大企业自不必说,在其雄厚的财力支持下,专业独立的税务管理部门均是标配。但在小企业,受制于财力人力有限,设立专业独立的税务管理部门,并不具有可行性。

但是,对于广大中小型房地产企业来说,没有能力打造专业独立的税务管理部门,并不意味着不能建立专业精干的税务管理团队。“财税不分家”,不管在企业中,还是在国家机关中,都是普遍现象,更是现实必然。贸然将财税部门拆分,必然会因为两个部门沟通衔接不畅,引发其他问题,反而得不偿失。有基于此,本文认为虽然S房地产公司的增值税风险管理中存在各类问题,但由公司财务部门兼顾税务工作,仍是必要且合乎实际的。同时,财务部门需设专职税务经理专门负责本企业纳税业务,对企业所涉重大经营决策开展税务分析,并依据国家税收动态,适时调整企业税务管理制度,指导和培训各处室税务专员等。在此基础上,在各业务部门明确一至两名业务骨干担任专职或兼职税务专员(根据各部门具体情况而定),由财务部门定期组织培训,实行本部门和财务部门双重管理的模式,主要负责发票审核、项目公司涉税事项业务流程规范、税务报表编制等各项发票管理工作,同时授予其审核把关本部门各类经营事项涉税业务的权利和相应职责。对于本部门的重大经营业务,无税管员审核,公司管理层一律不得批准。同时,对于本部门在经营中发生的各类涉税问题,可以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立即改正,对于自己无法处理的涉税风险,必须及时报告公司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牵头或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集中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