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虞
- 发表时间:2026-10-20 07:14:33
①内部沟通不充分。伴随着S房地产公司近些年来的急速扩张,企业高层把重点转向地产营销、投资拓展及其他环节上面,从而造成了投资岗、资金岗、工程岗和销售岗的一线员工更关注盈利业务,对于价值增益比较小的税务管理岗,一般置之不理。同时,部分公司管理层认为建立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主要是约束财务和税务岗位工作人员的,也使得公司各个部门在税务风险防控方面没有养成很好的联动意识,除了每天与税务事项相衔接的财务部门之外,其余各部门几乎都不太注意日常业务及业务办理时是否会涉及税务问题,缺乏统筹全局的意识观念。即使公司的财务人员及时提醒违规的会计操作将导致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但以赚取利润为优先和“税不关己”的观念往往会让人挺而走险,增加出现税务风险的概率。例如,工程管理部、销售部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充分考虑税费问题及税务风险,使得公司的整体税负提升,损害了企业整体效益。在某项目建设过程中,财务部没有及时跟进工程采购的资质审查,导致选择的供应商没有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导致该项目在后期很多进项税额无法抵扣,造成了税负的提高。

②外部沟通不及时。外部沟通分为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和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与顾客、供应商、承包商密不可分,和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民众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也无法脱离,所以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的不仅仅依赖于企业自身,外部的环境状况同样具有一定的影响。在与外部利益相关者沟通方面,S房地产公司与金融机构和承包商的涉税沟通明显存在脱节,由此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一表现在不能准确掌握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方面的具体规定,导致公司在利息费用计算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抵扣上出现问题。其二表现在公司财务人员对生产中建设进度不了解,相关的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不佳。在与税务机关沟通方面,由于我国目前增值税相关规定过于复杂,且存在相当多的空白,因此各地税务机关对法律法规的解释就尤为重要。各地税务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就房地产企业有关业务的增值税税务处理提出了自己的规定,导致各地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由于缺乏与税务部门的及时沟通交流,会导致出现在相关税收法规己发生调整后依旧沿用老的税务法规进行日常报税,多缴或少缴税费现象的发生,也因此被税务机关专门通报批评和罚款警示。例如,在S公司销售其自行开发的项目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时,对可扣除的土地价款是否包含土地返还款的认识与当地税务机关存在分歧。与税务机关之间缺乏沟通,也会造成房地产企业应该享受到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因缺乏沟通而错过,造成企业税负增加,形成多缴税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