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虞
- 发表时间:2026-08-29 08:21:17
各国面对财税关系模式的客观环境千差万别,因此,就不存在固定的模式选择。鉴于以上对影响财税关系模式的因素分析,我国目前所采用的企业导向型财税模式,即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基础上,在某些具体层面相互协调的模式无疑是和我国客观环境相适应的。其理由如下:

①党的十四大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明确市场和计划均是资源配置的手段。因此,“公平交易观”和“法律适用观”在财务会计中应均有所体现,财务会计既要满足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决策需求,也要为政府调控宏观经济服务,企业导向型的财税模式比其他两种模式更能满足这种需求。②我国的法律体系既不是典型的普通法系也不是典型的大陆法系,而是介于二者之间。一方面,国家颁布了税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来规范经济活动,另一方面,这些法律还尚未形成系统,缺乏内在的逻辑性和严密性。如税法,对某些事项规定了自己的费用扣除标准,对另外一些又还没有,还得依赖于会计准则所做的规定,税务会计还不能完全的脱离财务会计自成体系。在这种条件下,以协调为主要特征的企业导向型的财税关系模式就显示出它的优势。③我国证券市场在一开始就由中央和地方政府主导设立,绝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有国营的背景,具有较浓的行政色彩,与美国高度自由、发达的证券市场相距甚远,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依赖性较低,而对于政府和政策的依赖性较高。但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发展证券市场已成为不可扭转的趋势,企业的组织形式与融资渠道都将会有一个大的转变,逐渐向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看齐。证券市场的发育状况影响财税关系模式的选择,财税关系模式的应用也会反作用于证券市场,也就是说,一国财税关系模式应用可能会促进该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也可能会阻碍该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政府导向型财税模式,由于税法影响财务会计的计量与报告,财务会计很难与国际接轨,阻碍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投资者导向型财税模式,在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证券市场的市场监督机制尚未建立起来时,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完全分离,缺乏政府的监管,会计舞弊、市场操纵会得不到有效制止,同样会阻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可见,从中国证券市场的角度看,中国目前的企业导向型的财税关系模式依然是最适合中国目前状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