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虞
- 发表时间:2026-02-01 10:09:35
BR集团在组建财务共享中心时,并未重新招录有经验的财务管理人才,而是从集团财务管理部以及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中抽调人员组成财务共享中心。这些财务人员分别来自公司内部不同的业态,彼此间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存在差异,这种差异性可能导致财务共享中心在运营过程中面临税务风险。

2024年3月,BR集团财务共享中心办税人员接税务机关检查函,税务风险描述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印花税买卖合同计税基数应为,与企业购进与销售相关的动产买卖合同列示金额,经数据比对发现,BR集团印花税买卖合同计税基数,小于增值税13%税率进项金额与13%税率销项金额的合计,存在少缴纳印花税的情况,请该单位按期足额补交税款。财务共享中心办税人员在接到税务机关检查函后,及时对风险数据进行了核对发现,印花税买卖合同计税基数确实小于对应增值税进项与销项合计金额,导致风险回函时认定BR集团少缴纳印花税,使企业与税务机关沟通时处于不利局势。此项税收风险应对失误,完全是由于办税人员税收政策掌握不足导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企业与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而BR集团作为批发零售类企业,95%以上对外销售是针对个人的,根据税收政策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无需缴纳印花税,必然导致印花税买卖合同计税基数,小于增值税13%税率进项金额与13%税率销项金额的合计,属于该企业经营正常现象,不存在少缴纳印花税的情况。
税务管理不同于会计管理,税务管理更偏重于时效性,它不仅与企业的业务流程紧密相关,而且受到外部政策变化和税收征管力度的影响显著。有效的税务管理不仅依赖于丰富的从业经验,还需要税务管理人员具备强大的政策解读能力和业务判断能力,能够运用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因此,税务管理人员要紧跟税收政策变化,增加税收知识储配。而从BR集团现有情况分析,集团经营业务扩张迅速,不断涉足全新业态,对于税务管理的专业性要求日益提高,但BR集团目前负责税务管理的员工多数是由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岗位转岗而来,或者是兼任税务工作,他们的专业胜任能力不足。当面对税务问题时,这些员工可能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引发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