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虞
- 发表时间:2026-07-01 07:23:11
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中分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税务管理得到了有力的加强,从宏观上看,它确实体现了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并且与我国现行的财政分配机制、当前的经济形势相适应。但是,在制定具体的税收措施时,我们却忽视了纳税对象与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特征,即会计语言的特征。因为纳税对象与经济活动往往是通过会计语言,观念性地反映在有关会计信息中的,如果不充分考虑这些特征,就会在税收的具体过程中,因违背这些规律而产生逻辑上的悖论,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合理避税”现象。因此,税务会计这门学科在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才被单独研究,体现出了其特殊性。

1、企业税务会计要在税法的制约下操作,必须严格按照税法(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运作,且受税收规定的制约,不能任意选择或更改,其目的是保证国家税收的充分体现,调节经济和公平税负。企业财务会计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加以选择,为企业利益相关人提供真实相关的信息。如,企业财务会计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可在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等几种方法中选择井采用其中一种;在存货核算中,企业可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等方法中选择。还有近几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使用公允价值。而企业税务会计却只能依照税收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及存货核算方法进行核算,对于税法井不认可的内容,还要进行大量的纳税调整工作,并需报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
2、企业税务会计是反映和监督企业履行税收义务的工具。企业税务会计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对企业以货币形式表现税务活动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的反映和监督,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因此,企业税务会计有一套自身独立的处理准则。税款的征纳是法律行为,其合法性必须有可靠的证据来做支撑,与公允价值相比,历史成本的相关性较弱,因此,税法尊重的是历史成本,它在涉税诉讼中能够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而财务会计则是在强调遵循会计准则,依照会计制度来处理各项经济业务。
3、企业税务会计具有税收筹划的作用,企业税务会计不仅要对税务资金运作进行反映和监督,而且还要通过税负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纳税人更加明确地利用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地说,是企业税务会计要依据税收的具体规定和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筹划企业的经营方式及纳税活动,使之既依法纳税,又可享受税收优惠,实现企业不多缴税、减轻税负的目的。
4、税法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为了保障税收收入,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企业估计收益费用,所以,税务会计坚持的是历史成本,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变动,他更重视的是可以预见的事项。而财务会计则有所不同,它遵循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使报表公允地反映某一会计期间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允许企业在一定情况下对收益和费用进行合理的估计,且在特定的时候,财务会计可以考虑币值不稳的因素。如,当增值税与财务会计核算中权责发生制形式矛盾时,可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设置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是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进行的,即增值税的交纳,是在产品销告的基础上,计算出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并扣除已购入原材料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后,再来核算本期应交纳的实际税额。由于当期购入的原材料井不一定全部被消耗在当期已销的产品成本中去,因此,企业每期所交纳的增值税,并不是企业真正的增值部分。尽管从长期来看,通过递延,企业所交纳的增值税的总额,与其增值总额是一致的,但是,从具体的每个会计期间来看,两者井不一致,这正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差别。如果我国现行税法能够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用按销告收入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与扣除当月已销产品所含的原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来计算当期应交纳的增值税则不仅合理,而且也可使增值税的信息能够为税务部门的监督提供很大的帮助。因为,这样税务部门很容易从损益表的销告收入或毛利中,根据一定比例,很快推算出当期所交纳的增值税是否合理。因此,根据这一方法来计算每期应交纳的增值税,符合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与配比原则。
综上,尽管税务会计长期以来被看作财务会计的延伸,但事实上税务会计在许多方面已具备了与财务会计井列的会计学分支的学科特征,税务会计是在财务会计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它要求所有的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既要明确财务会计的基本要求,又要明确税法的基本知识,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也是会计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