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虞
- 发表时间:2026-06-20 07:32:35
1、构建我国税务会计模式就发展趋势而言,由于企业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分离的深化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倡导,税务会计的分离和独立,将在世界范围内普及。笔者认为,我国税务会计选择模式应借鉴国际倡导的作法,使税务会计模式的建立既符合国际惯例,又能适应我国国情。因此,以英美模式为借鉴是可行的,而这种税务会计模式要求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具体来说,在这种模式下,国家两种经济职能表现为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行使政治权力,保证税收的无偿征收,巩固国家政权和全社会的共同需要;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有权行使资产的收益权,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政府作为国家的代表,其职能在市场经济改革中发生分离。作为社会管理者其职能可以通过对企业的间接控制如法律和法规的制定、产业政策的制定、宏观调控等等来实现。作为所有者其职能主要通过约束企业的行为以达到对所出资金实现资本保全、保值和增值。这两种职能分离的直接后果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的会计工作真正全面地回归企业。此时,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也体现出来。

2、加快会计电算化的进程尽管我国会计电算化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会计工作的效率。由于电算化,会计信息集中化和可重复利用,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可以在不必增设原始凭证的情况下分开运作;电算化数据处理的实时性和电算化会计信息的随机性、多样性,使得电算化会计信息可连续储存,跨年度存储和利用,对企业随时了解纳税资金的流动具有重要价值。这就为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提供了技术基础,使两者的分离具有了现实可能性。
3、建立和完善税制的改革制度税务会计实施的法律依据是有关的税收法律和规章。1994年以前,我国现代税收制度的框架还未形成,税务会计模式可定义为税务会计融合于财务会计中。随着税收体制改革的进行,现行税制的雏形凸现。一是全面改革了流转税制,实行了以比较规范的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营业税并行,内外统一的流转税制。二是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将过去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分别征收的多种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三是改革了个人所得税制,将过去对外国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中国人征收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四是对资源税、特别目的税、财产税、行为税做了大幅度的调整,有增有减。税收管理体制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税务机构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在实践中共同构建了税收管理体制的框架。目前,我国已逐步建立起多种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税收调节体系。同时,税收管理工作进一步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轨道。所有这些都为企业税务会计的具体操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因此,税务会计工作并非另起炉灶,而是与财务会计工作一脉相承的,税务会计除了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一些备查账薄之外,一般无需再另设账簿,税务会计的大部分工作都是通过财务会计凭证和账簿完成的,一旦需要时,再以财务会计核算资料为基础,按现行税法的规定作出相应的调整,其工作成果也体现在财务会计报表中,仅提供专门的报表资料供管理当局使用或供税务机关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