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虞
- 发表时间:2026-04-18 08:14:16
1、投资阶段的税务筹划
通常而言,企业的投资项目可以划分为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所谓的对外投资,是指企业联营或者设立子公司等。所谓的对内投资,是指企业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投资,是用于企业科研、新产品的开发和技术的创新等。

对于投资阶段的税务筹划,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了企业在进行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以及新工艺开发的过程中,如果还没有成形无形资产,就需要计人到当期损益的费用中;对于应纳税额度的计算,需要按照规定据实扣除,可以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进行扣除,只要企业满足相关政策规定,可以自主进行研究开发工作,才有可能享受税务优惠。例如,企业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在某个地区设立子公司或者销售代表处,用于扩展市场,以提高竞争力。但通过对该公司伺候的损益情况进行预测发现,该公司的子公司或销售代表处很有可能存在亏损,企业对此做出了分析,对于新设立的销售代表处的亏损情况有所了解,即在第一年的亏损额为3000000元的情况下,总部会有5000000元盈利,那么,采用设立子公司或者销售处的方法,可以对比得出企业所需缴纳的所得税额。
其一,采用设立子公司的方式成立销售代表处,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若分支机构出现亏损,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而是到下一年度可以进行税前弥补,以此得出总部的所得税税额为:5000000x25%=1250000(元)。
其二,用分公司的形式设置销售代表处,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以此得出总部的所得税税额为:(5000000一3000000)x25%=500000(元)。
由此可见,采用设立分公司的方式建立销售代表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缴纳税额。因此,以分公司的形式建立销售代表处,能够大大降低税负,减少公司的支出。
2、企业经营阶段的税务筹划
企业可对经营阶段的多个环节进行税务筹划,诸如采购环节、生产环节以及销售环节,都可以通过税务筹划来降低税负。例如,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需要明确从不同规模的纳税人处购买的货物及应税服务,其增值税税率是不同的,而且企业所承担的相应税负也不同。企业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处购进货物或劳务时,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能够按照规定凭票抵扣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需由税务局代开发票,企业作为购货方,需要按照3%的征收率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在增值税发票上处于劣势地位,因此,一般会通过降低供货价格的方式来提高自身供货竞争力。此时,企业可对采购税负进行深人筹划,综合考察进销差价及由此产生的流转税、企业所得税等成本,比较两类供应商在供货价格及税费成本中的平衡点,从而结合实际报价情况选择供应商。
又如,随着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不断完善,每年的3-6月需要对上年度个税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职工对自身个税缴纳支出的重视程度。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使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制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企业中普遍存在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加深普通员工对自身个税税负的认识,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创造了空间,为此,企业可以将个税的筹划作为重点,在使员工获得额外收益的同时,还能引导公司全体员工形成重视税务工作的思想理念。
3、企业股利分配阶段的纳税筹划
通常而言,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是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回报。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法规,如果投资者是自然人,股息是需要纳税的,主要的依据是利息、股息以及所获得的红利,如果是法人投资,所获得的股息都属于权益性的收益,如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享受免税的待遇。要想提高投资者的税后收益,被投资企业在分配股利的时候,需要进行筹划税务,以降低股东的纳税额度。例如,投资企业获得股息之后,若可以享受免税待遇,那么,投资企业就可以采用转让股权的方式来提高收益。因此,投资企业在分配股权并进行股息分红时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如果被投资企业不分配股利,就可以通过转让股权方式获得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