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应用
- 作者:虞
- 发表时间:2026-05-09 07:53:09
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可的、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税务会计模式不外乎三种,分别是财税分离型的税务会计模式、财税合一型的税务会计模式和财税混合型的税务会计模式。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是,税务会计虽然已基本上自成体系,但是并没有完全独立于传统财务会计体系之外,企业在实际会计活动中对两者采取的是同时并用的态度,因而若是站在分类的角度上看,我国企业在税务会计应用中基本上可以说是属于混合型模式。

混合型税务会计模式的特点是,在应用中可以依据税法对财务会计进行纳税协调,由于混合型税务会计模式可以依据税法对财务会计进行纳税调整,因而有助于增进与财务会计之间的协调性。混合型税务会计模式的优越性是实用性较强,回避了单一模式的缺点,不足之处是会增加企业的纳税成本。作为纳税人的企业来讲,当然是既想利用混合型税务会计模式实用性较强的优势,又想克服由此带来的纳税成本的增加,因而就必然要致力于对二者的协调应用。为此,作为纳税人的企业,在实际应用中,一是要强化促进二者协调发展的意识,树立促进二者和谐发展的理念,既要保证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又要保证纳税的合理性;二是要科学合理地规划税务工作,既要保证按时足额缴纳税金,支持政府公共性财政收入,又要依据税法进行纳税筹划,减轻企业的税费负担;三是要积极协调会计处理方法,比如,对于会计估算不确定性与纳税额核算之间存在的差异,企业就可以依据税法中的一些规定做出有利于己的调节;四是要为税务会计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提供学习新政策、新法规和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提高他们对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协调应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企业日常工作中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