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虞
- 发表时间:2026-05-09 07:50:35
一是两者的目标实现方式不同。对税务会计来讲,纳税申报是其目标的实现方式;而对财务会计来讲,其目标的实现方式则是提供财务报表(比如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二是两者的核算规范不同。对税务会计来讲,在核算中必须严格遵循税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税法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来计算应该缴纳的税额,同时向税务机构如实申报。而对财务会计来讲,在核算中所应遵循的则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依据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核算信息。

三是两者的核算基础不同。对税务会计来讲,其进行核算的基础是收付实现制,以收付实现制作为核算的基础相较于应收、应付标准而言,不仅易于操作,也更加准确,同时还可以有效阻止纳税人的偷漏税企图;而对财务会计来讲,其进行核算的基础则是责权发生制,把应收、应付作为标准来进行收入的确认,既能恰当地配比收入费用,又易于确定经营业绩,并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相关性。四是两者的核算对象不同。对税务会计来讲,其进行核算的对象是税金运动过程(从经营收入开始到缴纳税款为止的税金运动过程);而对财务会计来讲,则企业的全部资金运动过程都是其进行核算的对象。五是两者的核算程序不同。对税务会计来讲,通常是在期末进行核算,核算依据的是财务会计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虽然对此没有具体的规范化要求,但是在编制纳税申报表时,是必须要遵循税法的有关规定的;而对财务会计来讲,对核算程序则有着明确的规范化要求(核算工作的顺序为:会计凭证一会计账簿一会计报表),在财务会计核算中,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之间是具有逻辑关系的。六是两者的会计要素不同。对税务会计来讲,有四项要素,分别为应税收入、扣除费用、纳税所得、应纳税额,由于税务会计中的应税收入和扣除费用与财务会计中的收入、费用有差异,因而二者在确认范围、确认时间、计量标准、计量方法等方面也会有差异发生;而对财务会计来讲,则有六项要素,分别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财务会计的日常管理就是要对这六项要素进行反映,所以相对税务会计而言,财务会计对象更加具象化。七是两者对稳健原则的态度不同。对税务会计来讲,对未来的损失和费用通常是不进行预计的,只有遇到有证据表明客观上已经发生的情况时,方可进行确认;而对财务会计来讲,则可以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进行预计,但不预计收入。八是两者的服务主体不同。对税务会计来讲,其所提供服务的主体主要是政府税收管理机构和企业经营管理层;而对财务会计来讲,则其所提供服务的主体除了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层之外,还包括了企业外部的各利益关联方(如企业债权人、投资人等)和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