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务会计本身来看
- 作者:虞
- 发表时间:2026-08-31 08:52:26
有的同志把税务会计定义为对各种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的会计核算理论和方法的总称,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就拿营业税来说吧,它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无论是理论依据还是操作技术,都没有超出财务会计的内在规定性,不可能单独成为一个分支。从世界范围来看,税务会计通常是指在核算所得税的计缴时,以应税收益与会计收益的差异为核算对象的一套会计理论与方法。因此,财务会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应税收益及应交所得税的确定,所得税费用的确定,所得税费用及应交所得税的帐务处理。

从这些内容来看,税务会计就是所得税事项的会计处理。因此,笔者认为,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财务会计的一个专题,而不是和财务会计相对立的一门学科,理由如下:(1>财务会计的对象是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事项,这些经济事项当然包括所得税事项。(2)财务会计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计量,所得税事项也未偏离这个基础。(3)与所得税事项地位相当的还有资产事项、负债事项、权益事项等,既然人们把资产会计、负债会计、权益会计作为财务会计的一部分,为什么所得税会计又不是财务会计的一部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