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虞
- 发表时间:2026-08-23 07:24:29
基于上述理由,中小微企业加强税务筹划在中小微企业财务管理的应用势在必行。
(一)债务筹资节税。2018年两会明确指出继续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目前财政部已经设立了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此基础上,还要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完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策,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对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用成效明显的地区给予奖励,促进增加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供给。因此,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这一利好消息可以加大对债务筹资的利用,通过对自身资本结构的调整,在债务筹资方式下,运用筹资费用和利息可以在税前抵扣的政策,减少资金成本率,从而使得企业价值达到最大化。

(二)融资租赁节税。利用融资租赁的筹集方式不仅可以使得举债能力得以保存,而且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以此来降低课税基础;另外对于已经支付的租金所产生的利息还能够按照政策在税前扣除,从而再次降低了课税基础。因此利用融资租赁可进行双重节税。
(三)固定资产折旧节税。通过固定资产折旧进行节税的方式在税务筹划中应用广泛。我国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有平均折旧和加速折旧之分,中小微企业可以充分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选择最适合的折旧方式。出于对货币时间价值的考虑,加速折旧可以增加前期的折旧额,将税款的缴纳时点延后,从而实现递延纳税款的目的。
(四)转嫁税负节税。在进行采购业务时,中小微企业可以合理发挥货币的时间价值,充分利用赊购的方式来进行货物购买,从来达到延迟增值税进项税额缴纳时点;并且还可以合理筹划一段时期进项税额总数,在适合的时点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从而达到企业节税目的。但这种赊购方式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小微企业的信誉,因此企业需全面考虑自身发展水平,做好整体节税的筹划。
(五)业务招待费节税。我国现行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用的扣除比例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因此中小微企业应该尽量去降低在业务招待上产生的费用,从而使得业务招待费能够符合税法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