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的由来及其作用
  • 作者:虞
  • 发表时间:2026-08-02 07:30:26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国有企业实行的一直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的会计制度,其历史背景是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我国于1956年成功地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规模庞大、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同时,又模仿当时苏联的计划管理模式,对国有企业的资金来源、物资供应、产品销售及利润分配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在这种经济环境制约下,会计管理也同样是高度集中统一的,国家制订、颁布、管理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核算深受国家财务制度、税收制度、财政体制的约束。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的会计制度既然是历史的产物,那么,它在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自然会有其历史地位和作用:

    首先,它有利于传统体制下财政收入的征集。实行利改税之前,我国财政收入的近一半来源于国有企业上交的净利。保证企业净利按比例如实解缴的重要环节是正确计算企业的净利。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的会计制度集财务制度、税收制度及会计核算方法于一身,因此,按会计制度核算、编报的净利本身就成为计算上缴国家收入的依据。这对监督企业上缴利润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也提供了便利条件。

    其次,有利于传统体制下国家的宏观管理。会计制度是多方面制度的集中体现,其会计报表所反映的经济业务也是多方面的,是国家各方面计划执行状况的综合体现。因此,国家通过会计制度的制订、管理可以对企业实施综合的、全面的管理。

    最后,有利于统一会计制度的执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的会计制度的典型特点是政策性、统一性、强制性,它严格规范了企业的会计行为,限制了会计方法的选择余地。在我国当时会计教育、基层会计工作水平均不高的历史条件下,起到了教育、培训的双重作用,提高了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对于会计制度的全面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