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的内涵
  • 作者:虞
  • 发表时间:2026-09-10 07:44:18

    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自身的筹资、投资和营运等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适当的事先安排和运筹,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税、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以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实现企业价值或者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经济行为。税务筹划,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兴起于西方国家。在西方,税务筹划(tax planning)与避税(tax avoidance)基本上是同一个概念。二者都是指通过一定的合法行为减少或避免纳税义务。由于税务筹划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所以国外许多企业都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咨询公司来为自己进行税务筹划的。在我国,税务筹划目前还是一件难登大雅之堂的事,政府部门对其虽未公开反对、但也不鼓励或提倡。还有一些人一提起税务筹划就联想到偷税,也确实有一些纳税人以税务筹划为名、行偷税之实。但税务筹划与偷税毕竟是两回事。对于纳税人来说,要有效地利用税务筹划增加企业收益,首先要弄清楚税务筹划与偷税的区别,避免税务筹划走人死胡同—演变为偷税。                

                                         

    尽管税务筹划与偷税的目的都是为了规避或减少税款支出,都会导致一定时期国家税款的减少或丧失,但二者的理论界限仍是明确的,二者的区别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发生时间不同。偷税是一种“事后控制”,是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手段,不按税法规定缴纳税款;而税务筹划是一种“事前控制”,是在纳税义务尚未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事前安排,不去从事应税行为,从而规避纳税义务。第二,本质不同。偷税行为直接违反税法,其主观上是故意的,客观上使用了欺编、隐瞒等手段,所以国家可以根据刑法对纳税人的偷税行为进行制裁(拘役或监禁);税务筹划则是一种合法行为,尽管在做法上有时有钻税法漏洞、打“擦边球”之嫌,但它并不直接违反税法,且在多数情况下,税务筹划是顺应税法立法意图的,是税收政策予以引导和鼓励的。也只有这样,税务筹划才能有效地规避纳税义务。第三,影响不同。偷税行为直接违反了税法的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妨碍了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因而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税务筹划按其影响不同,可分为正当避税(节税)与不当避税两种情况,前者从形式到内容完全合法,是政府利用税收杠杆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宏观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纳税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后者在形式上虽未违法,但有违税法的精神(立法宗旨),有悖于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政府必将通过完善税收立法和加强税收征管予以治理。从积极意义上讲,不当避税将促进国家税法及政府税收政策的改进和完善。

    值得一提的是,各国对偷税行为一般都有明确的法律定义,如我国的《税收征管法》第63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人,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但避税行为由于不直接违反税法,所以“避税”一词在法律上完全没有意义,没有哪个国家对避税行为作出明确的法律解释的。从实践情况来看,纳税人采取的减轻税收负担的措施只要不属于偷税,·就可以被列人避税或税务筹划的范畴,且是一种合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