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
  • 作者:虞
  • 发表时间:2026-08-25 07:59:30

    目前,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包括围绕各税种,如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进行单独筹划,这种筹划方式实用性强,易于理解和操作,但是具有片面性,很难从总体上把握企业情况。但是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在筹资、投资、运营、利润分配各领域内进行税收筹划,在企业的动态发展中,综合各个经营要素,全面的考虑问题,使税收筹划真正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服务。               

                                          

    1、筹资决策中的税务筹划。筹资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先决条件。美国学者莫迪格莱尼(Modighani)和米勒(Millcr)提出的著名的MM理论,创建了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开端,明确了企业在可承受的适当风险前提下,确定最佳资本结构,从而降低资本成本,获取杠杆利益,促使企业价值最大化。

    (1)利用不同的筹资方式对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根据财务管理理论,加大负债筹资规模,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利用率,且利息可纳入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当税率较高时,借入资金节约税收成本的收益增加。一般而言,如果企业的税前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比率,提高负债比重可以增加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从而增加企业价值。

    (2)利用不同的筹资渠道对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企业的筹资渠道一般有自我积累、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借款、企业内部集资、发行债券和股票。如果仅从纳税角度看,企业内部集资税负最小,其次是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再次是向金融机构借款,自我积累和发行股票的税负最重。

    2、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投资的主要目的是盈利。在企业投资活动中,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设立时,通过选择合适的出资方式、投资地区、投资规模及企业组建方式等,尽可能利用各种优惠政策为企业带来较大的节税利益。

    (1)投资企业设立时的税收筹划。从出资方式上看,企业常倾向于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而非现金出资,其原因在于,以有形资产出资设备的折旧额及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可以在税前扣除,消减企业应谁说的额;同时,以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方法的不同会导致高估资产价值,这样既可以节省投资成本,又可以多列折旧及摊销费用而减少企业所得税。

    对于投资地点的选择,企业在直接投资决策时,除了考虑基础设施、原材料供应、金融环境、技术和劳动力等一般因素外,投资地点的税负因素也是考虑的重点。公司管理者应认真考虑和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及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和优惠税率。

    对于企业组建形式的选择,应考虑公司的双重纳税特征,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的营业利润不交企业所得税,只依据所得收益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扩建时,建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上有很大不同。

    (2)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投资方式有购买和租赁两种,采用购买投资方式的好处是折旧可以折减账面利润,少纳税。不足的是资金一次性投入大,设备淘汰的风险也比较大。而租赁的好处是租金可以抵税,并且可以避免设备过时被淘汰的风险,不足的是无折旧抵减。另外,一般来说,在比例税率条件下,选择加速折旧法可使企业在最初的年份提取较多的折旧,后面的年份少提折旧,从而使企业获得延缓纳税的好处,相当于企业在开始的年份取得了一笔国家的无息贷款。同时,企业也要结合税制因素,使固定资产投资在税基中得以最大限度的扣除。

    3、企业营运决策中的税收筹划。生产经营活动是企业的主要活动,企业可充分利用现行税法规定进行盈余管理,达到筹划的目的。

    (1)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材料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产品成本的高低,从而影响企业的利润和纳税额。根据现行准则规定,材料的计价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多种不同方法。不同计价方法的选择,对企业成本、利润、所得税有着直接影响。因此,采用何种计价方法,也就成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内容一般来说,当物价逐渐下降时,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的材料成本较高,应纳所得税相应较少。而当物价持续上涨时,采用移动平均法可相对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所以,企业可以根据一定时期市场价格的升降趋势,来确定存货计价方法,以达到筹划的目的。但须注意的是,计价方法一经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不得随意变更。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固定资产最常用的的折旧方法是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税法赋予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选择权。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各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差别很大,从而影响各期纳税所得。加速折旧,缩短折旧年限和减少预计净残值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后移,使企业所得税递延缴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3)费用摊销方法的选择。企业通常有许多费用开支项目,每个项目都有规定的范围,企业可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控制进行税务筹划,降低税收负担。在企业税收活动中,对需要分期摊销的项目,企业可通过摊销方法和期限的选择,调整计入各期的费用额度。如企业可将在下期发生的费用提前至本期发生;加快坏账损失的处理及固定资产清理的的速度;广告费,公益救济性捐赠在规定范围内列支等。当然,采用这些手段的前提是不违反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

    4、利润分配决策的税收筹划

    (1)股利分配方式的选择。股利分配方式主要有两种: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依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个人股东的现金股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买卖股票的资本利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可以采取不发放股利或少发放股利的形式增加所有者权益,使股价上涨,帮助股东获得较多的资本收益,减少股利分配从而减少应纳所得税。

    (2)充分利用不同企业,不同情况下亏损弥补的规定。按照税法规定,汇总、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发生的亏损,可直接冲抵其他成员企业的所得额或并入母公司的亏损额,不需要用本企业以后年度所得弥补。被兼并企业若不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由兼并企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所以,对于一些长期处于高盈利状态的企业,可以兼并一些亏损企业,用盈利所得冲抵亏损额,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取得最大的纳税补偿收益。

    (3)再投资节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形式的资本积累是企业内部融资的重要来源。企业如果将其用于扩大再生产,开发新的投资项目,充分利用国家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仅可以达到转移会计利润减少纳税的目的,而且会使企业资本积累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