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虞
- 发表时间:2026-09-19 08:22:55
税务机关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导,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以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力制衡、融合联动、持续改进为原则,紧密结合税务系统财务管理特点,通过健全机制、规范流程,实现对财务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合理保证单位财务业务遵章守制、资产管理规范、财务信息可靠,及时发现控制财务风险,提高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水平,提升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增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K市税务局按照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六位一体”新格局和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要求,把内部控制贯穿到财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内部控制防风险、强监督、严纪律、促发展作用,严格遵循有关财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税务系统财务管理规范(2.0版)》、《税务系统财务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规范和管理财务内控工作。
为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有效防控财务风险,K市税务局遵守相关的财务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相关流程,积极推进财务内部控制建设,明确预决算管理、会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基建管理等工作,规范各类财务工作流程。K市税务局正在不断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的横向贯通机制,将财务风险内部控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核查,推动内部控制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有效防控。K市税务局财务管理部门与经济活动事项涉及部门、内部控制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反馈,共同努力做好财务管理风险事项的风险预警、分析研判、应对处置、专项整治、考核评价、完善制度、教育培训等工作,形成内部控制工作闭环管理。将财务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范围和体系,定期对财务风险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增强内部控制结果运用实效,确保财务运行符合内控建设的要求,各项财务业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进一步完善K市税务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提高财务内部控制建设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