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虞
- 发表时间:2026-09-05 07:26:00
(一)永久性差异几永久性差异是指在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产生了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影响其他会计报告期,也不会在以后各个期间得到弥补或转回。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作为收益计人税前会计利润,但在计算纳税所得时不确认为收益处理如我国税收法规规定,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人不计入应税所得,不交纳所得税;但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人,属于企业的一种收益,构成税前会计利润的组成内容。
2、按会汁制度规定核算时不作为收益处理,不计人税前会计利润;但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作为收益,需要交纳所得税。如企业以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本企业基本建设、专项工程、集体福利、职工个人消费等,税法规定按该产品的售价与成本的差额计人应税所得,但按会计制度规定,按成本转账,不产生利润,不计人当期损益。
3、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作为费用或支出在计算税前会计利润时予以扣除,而在计算纳税所得时则不允许扣除。这些项目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范围不同,即财务会计上作为费用或损失的项目,在税法上不作为扣除项目处理,如各种赞助费二是标准不同,即财务会计上作为费用或损失的项目,在税法上也可作为扣除项目处理,但规定了计税开支的标准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在财务会计上仍作为费用或损失处理,但税法上却不允许抵扣应税利润(或应税所得)〕如企业的计税工资和业务招待费等的列支。
4、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不作为费用或损失,在计算税前会计利润时不予扣除的项目,而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允许扣除如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
(二)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弥补或转回。它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企业获得某项收益,按财务会计核算确认为当期收益,但按照税法规定需待以后期间确认为应税所得额。如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企业利润
2、企业获得的某项收益.按财务会计核算在以后会计期间确认为会计收益,但按照税法规定需计人当期应税所得。如企业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的商品的收益
3、企业发生的某项费用或损失,会计核算确认为当期扣除的费用或损失,但按照税法规定待以后从应税所得中扣减。如跌价、减值准备金、产品保修费用、开办费等。
4、企业发生的某项费用或损失,按会计核算应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费用或损失,而税法规定可以从当期应税所得中扣减。如固定资产折旧。
尽管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在确认所得方面存在上述各种差异,但由于任何税务会计的处理结果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因而企业税务会计的种种处理均应与财务会计相协调,兼顾税法与会计准则,使税务会计的处理既遵循税法,保证国家税款的完整和及时上缴,又符合会计准则对会计处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