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税务考核双轨制
- 作者:虞
- 发表时间:2026-08-16 08:28:07
税务考核双轨制指开展绩效考核和信任动态考核,两者相互配合监督,使税务工作的考核体系达到全方位覆盖,这样能提高对税务工作评估的全面性、精准性,更利于管理人员进一步优化税务集中管理流程及方法。

坚持工效挂钩。一是采取奖扣结合方式。设定各项工作基础分数,定期考核,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给子奖分,而对于工作出现问题的人员也要给子扣分。二是细化考核指标。根据税务集中管理要求、各部门特点、实际工作内容等,针对不同部门及人员制定不同的考核指标。例如税务稽查工作难度偏高,更为复杂,针对该工作对应的考核分值可适当提高。三是采取多层次考核。按不同时期、不同岗位、不l司工作量等条件,开展不同的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奖励或处罚批评,以此激励和约束人员行为。
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结合。综合考核方面,应设定综合考核项目。综合项目考核结果既作为评价企业税务工作绩效的核心指标,又是兑现考核奖金的主要依据。综合项目的奖扣分数实行全员联动,例如,税收收人任务完成情况、税务系统整体形象建设等项目,全体人员都需共同努力,一荣俱荣,一损俱损[9]。单项考核方面,则设定直接对应到个人的项目。单项考核项目直接对应到个人,能够提高考核的针对性,也能够进一步约束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