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虞
- 发表时间:2026-08-13 09:24:18
1、从投资方式进行税务筹划。企业进行投资时,可以用货币方式投资,也可以用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在投资方式中,企业以固定资产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在资产使用期内可以分期计提折旧或摊销,固定资产折旧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缩小所得税税基;无形资产摊销费也可以作为管理费用税前扣除,减小所得税税基。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其产权变动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企业可依据资产评估提高设备价值,通过多列折旧费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缩小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基,达到节税的目的。

2、利用投资地区进行税务筹划。利用投资地区的选择进行税务筹划是指投资者根据国家对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选择低税负地区进行投资的方法。税法规定,设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开放地区和西部地区的企业享有不同的优惠政策,企业可以选择合适的投资地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负。
3、利用投资行业进行税务筹划。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国家在税收立法时作了相应规定,以鼓励或限制某些行业的发展。为了鼓励高新技术的发展,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等产业也有相应的减税免税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在选择投资行业时,充分考虑和了解各行业的税收优惠,也是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内容。
4、利用再投资进行税务筹划。为了鼓励外国投资者将其在我国境内分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我国境内,税法给予了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举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其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所得税税款的40%。对再投资兴建或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的,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以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